他们在山中休息了足足五天,期间王彻用风诀走遍了附近的群山,采集来了许多珍贵的药材,甚至有很多都是在七星涵药铺中没见过的。有些药草刚好可以代替所需要而缺少的药草,王彻给两妖和自己都熬制了汤药。
这五天里,王彻用着以前从琳那学来的手刀本领,制作了他们喝药吃汤的木碗。狗奴借此习得了人型,他摇身一变,成为了一个身高八尺的人类大汉,毛茸茸的手臂变成了肌肉鼓起的手臂。而那个魔头身上的伤痕也在逐渐变淡,却迟迟没有恢复人型。看着她的身型,王彻一直认为她此时就已是半人型了,除了头上的两只狐狸耳朵,她跟人没太多区别。
魔头狐妖算不上多好看,甚至可以说是王彻见过的妖里面不好看的。由于满脸的伤疤,她看起来更为渗人,胆那双充满怨恨的大眼睛却万般漂亮。王彻有时候会拿她的眼睛去对比宝石。
可惜这些天里,魔头仍然不太会说话。每次王彻试图问她一些问题,她总是支支吾吾,难以开口。即使开口,她说的往往也只是一两个字,中间却要停顿半天,往往还很难听清。王彻看着她艰难地动着嘴唇,试图多说出几个字的样子,心里十分难受。魔头这阵子恢复的虽然不错,但行走时依然是王彻背着她。
不知为何,王彻觉得她这些天说的话越来越听不清了,即使是王彻将左耳靠的很近,也常常听不清魔头说的话。
三人下山,准备去寻找城镇打探路线,再往沧州走。王彻想弄一个草帽给妖魔,这样她就与人类无异。当然如果还要遮住身上和脸上的伤疤,还得准备一套新衣服,一个遮脸的纱布。正好她的额头没有伤,其他人便见不到那触目惊心的伤痕了。
他们走了一天一夜,好在王彻有充分的野营经验,三个人顺着溪流直上,依旧是捕猎和摘野果充饥。那条汇入海洋的河便是这些天来,他们赖以生存的河流。
第二天下午,又翻过一座大山之后。王彻远远的望见前方有人朝他们这走过来,他猜测那或许是樵夫或进山采药的人。他要狗奴带着魔头躲到树上隐蔽起来,他想上前打听打听消息。
那人背着把斧子看着脚边走路,嘴里不时地哼着乡歌,王彻走到他面前他都没有发觉。
王彻侧着身子,行着抱拳礼对他朗声说道:“大哥,请问一下离这最近的城镇在哪边呀。”
“哎呦!”那人突然往后一弹,衣衫褴褛的王彻吓了他一跳。
王彻见状,赶忙道歉道:“大哥,实在对不起,恕小弟冒昧。”
那人稳定下来后,用狐疑的眼光打量着王彻,然后满脸不满地回复:“往那走。”
他指向了自己过来的方向,王彻这便放下心来。谢过之后,王彻便躲在树后亲眼目送他离开,才悄悄地去找藏在其他树上的二妖。
就在此时,骇人的一幕发生了。
王彻刚看到他们藏身的树,发现那樵夫就在那棵树边上走过。魔头从树上一跃而起,狠狠地砸在了樵夫身上,将那柄斧头随手一扔。然后纵情地撕咬着樵夫,每撕扯一下都伴随着剧烈的喊叫。
“啊啊啊啊啊啊啊!!!”
王彻赶紧把自己的耳朵捂起,蹲了下来。
再抬头看向魔头时,只见她骑在樵夫身上。樵夫定是被这突然出现的妖怪吓呆了,竟一动也不动地被她撕咬着。一块又一块鲜血淋漓的肉从樵夫身上分离,这时王彻才注意到,那个樵夫脖颈的血管早已被魔头咬破,深红色的血液从里喷射而出。
这个时候再去已经来不及了,更何况,他自己的耳朵都可能不保。
过了半晌,樵夫的遗骸已经没有了人样,只能认清这是一团血肉。他的棕色粗布短衣也被分成了许多的细块,有的粘着肉被扔到了树上,挂在树枝旁。有的被魔头一口吞下。
王彻从来没见过如此凶残的杀人方法。他一时不敢相信,这是自己冒着生命危险,废掉一只耳朵救下来的妖怪。
那娇小的身躯已经停止了怒吼,愤恨地坐在那团血肉旁。她嘴边满是鲜血,脸上的伤痕也因为沾了樵夫的血而变得愈发可怕,下巴那两块肉,更是像活过来了一般滴着血抽动着。
他一时竟不知该怎么办了,救下她时,王彻满脑子想的都是自己能够制服她。而现在,已经造成了无辜者的牺牲。再把魔头送回去已是不可能了,杀了她也更加无济于补。只有以后的每一刻都带着她,自己看守在身边,才可以避免其他人不被袭击。
看来,魔头的怨恨是对所有人的了。当然,除了救出她的王彻。
但王彻目前不知道,魔头不袭击他,是有其它原因的。
他走向魔头,撕下了长衣右手臂最干净的一处。给那个娇小的魔头擦着脸上的血。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王彻一边擦一边问她,仿佛对刚才的事视若无睹。
那魔头动了好几次嘴唇,最终王彻只听到一点点“死”的声音。她盯着那团血肉,仿佛是对樵夫说的,对全人类说的。
这时,狗奴才从树上跳下来。他知道这位主人心地善良,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同胞这样惨死,于是便万分抱歉地说道:“主人,对不起。”
可是事已至此,再道歉也没有用了。在魔头的吼叫声中,王彻自己也不敢靠近。
王彻淡淡的道:“以后我来看着她,今天到了镇上,你去替她买件新衣服、草帽、纱巾。”
那狗奴赶忙接道:“好,好。”
王彻放由魔头在地上坐了很久,已经知道了方位就不急着赶路。何况,刚才的事情也大大震撼到了他自己。
良久,王彻和狗奴都神情凝重,魔头却一副怨恨的样子瞪着那团血肉,仿佛再要把那团血肉千刀万剐。她眼神中的怨恨似乎永远也抹平不了。
王彻望向远方,思绪万千——苏盈盈会不会也是这样呢?这和他记忆里的青梅差距是在太大。如果救出苏盈盈后,发现她也是这样对人类充满了怨恨,那么他还要不要认下这个姻缘不断的青梅?
幸而眼前就有一个失败的例子,王彻想从她入手。准备好以后教导苏盈盈与人和善。
人类就是这样,永远无法感同身受。永远会对他人的恶行报以怨恨的想法和恶意的揣测,却从没有人去想过为什么。
当然,恶有恶报。如果魔头再次出手,那王彻也会考虑当一次恶人,迫不得已杀死这个自己救出来的妖狐了。
“走吧。”
王彻看向远方,起身又背上了妖狐。那个小魔头即使在走后,依然在王彻的背上回头望着那一摊血。
他和狗奴并肩走着,狗奴走在他的左侧。
又行了小半个时辰,两人已能看到城墙的轮廓。他们走到溪水旁停下,休息的同时,狗奴也等待着王彻下命令。
“你带着四个银元过去,拿一个给守城的守卫,其他三个去买给她的衣服和那些东西。”
王彻看着被他放置在前方的魔头,对狗奴说道。
“那些东西你都记得吧。”王彻又补充。
狗奴在左边应道:“好,记得,纱布和草帽。”
“嗯,不错。去吧。”
......
过了半晌狗奴才回来,这期间王彻不停地对魔头进行着思想教育。他告诉她不能乱杀人,否则自己也会下地狱的;他也告诉她不能大声喊叫,否则会被坏人抓到。魔头也不知是听懂了还是根本没听,无精打采地应付式点着头。听到王彻说人类时,她却瞪大了双眼,咬牙切齿。王彻知道,要平息她的怒火,绝不是一朝一夕的时期。
“主人,买回来了。”
“说了多少次不用喊主人了,以后你就喊我王彻就行。”
“这怎么能行,奴隶不能直呼主人的名字。”
王彻表情凝重地转过头来看着他,淡淡地说道:“我再说最后一次,你不是奴隶了,我也不是你的主人。”
他顿了顿,接着说。
“我是你的朋友,王彻。”
狗奴的眼里泪花闪闪,这个八尺大汉在王彻这感受到了家人的温暖。
“我,我叫你彻哥。”
实际上论年龄,狗奴要比王彻大个好几岁。但由于长年的奴役生活,他早已丧失了自己的想法和主见。以致最后,即使有着强大的力量,也被人类规划为无害,转而高价卖出。
“都行,随便你,只要别喊我主人就好。”
王彻想了想,又对他说道:“对了,给你取个名字吧。”
闻言,这个八尺身高的大汉傻傻地愣在那,眼泪在眼眶中打着转。
“好,听主...听彻哥的。”狗奴终于对他说道。
“嗯。”似乎是发现难以改变狗奴的奴性,又似乎是王彻已经习惯了对狗奴发号施令,他微笑着对狗奴说道:“你是犬妖族,人类虽然小名有的带狗和犬,但大名中带狗和犬的并不吉利。那这个姓,我们就取犬的谐音,叫全。如何?”
狗奴开心的笑着,狠狠地点了两下头,激动地道:“那名呢?”
王彻接着说:“古书中,形容一个人值得信任、正直、忠诚;又有威严、有力量,便会说他‘羔裘豹饰,孔武有力’。恰好你的力气也不小,那我就叫你孔武,如何?”
“好!谢谢...彻哥!”
全孔武立即拍手,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。虽然他没能听明白那句话的意思,但听到王彻说那么多赞美的词汇。又是正直,又是威严,又是有力量的,他觉得这个名字再好不过了。
“全孔武,有劳你了。”
“嗯,彻哥,等我回来!”
全孔武兴高采烈地出发了。王彻笑了笑,又把头转了过去。这几天里,王彻自己吃的药草终于发挥了效果,他渐渐感到右耳的听力恢复了些。
【作者题外话】:废话区:“羔裘豹饰,孔武有力”引字诗经《国风·郑风·羔裘》,这一句的原文如下:羔裘豹饰,孔武有力,彼其之子,邦之司直。其大概的意思为:用羔羊皮袍的袖口装饰豹皮,此人为人既威武又有毅力。他是这样的一个人啊,国家的司直能够主持正义。其中,司直为官名。这首诗歌由郑国人创作(故为郑风)。
现代人对此看法不一,一说为嘲讽朝政,一说为夸赞士大夫。具体为何,作者这里没这个本领考证,本文中取夸赞的意思~各位早点休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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