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祐佑......”
“祐佑......”不断呢喃。
“哥,你还好吗,哥。”姜悦用手帕擦拭他额头的汗水,转身冲屋外喊着:“娘,哥好像醒了!”
林凌是被浓重的药味呛醒的。
屋外一群人的声音越来越近,林凌意识到自己好像活过来了,也许是再一次重生吧。
雕花木床的纱帐在眼前摇晃,他抬起手,发现这双手比记忆中要小一点,掌心也没有常年握笔考试磨出的茧子。后脑勺传来灼烧般的疼痛,他刚要起身,就被一只冰凉的手按住了。
“哥你别动,李大夫说你要静养三日才能下床。“少女带着哭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。
“醒了好呀醒了好呀,大难不死必有后福。”走进来的女人还穿着布衣围裙,手上端着一盘刚做好的盐水鹅。“我们家大朗虽然不是个人物,好歹也是有出息的呀,悦悦多学学你哥。”
那妇人约莫三十五六,鸦青鬓间只簪着支素银簪子,可通身气度却像是从锦绣堆里浸出来的。奈何林凌看不清她的脸。
林凌内心:so?这又是什么朝代了。不对,齐祐佑呢?
“哥这是才高八斗,文武双全!”姜悦哭着哭着又笑了,“对了娘,大哥刚才嘴里念叨的‘祐佑’是谁啊?”
林凌一下子睁开眼睛,想坐起身,却感觉身上无比酸痛:“嘶,没谁。”
姜悦见哥哥醒了,赶紧扶住他。嘴里嗔怪:“你慢些会怎么样,怎么这么不把自己身体当回事?衙门走水明明会由渊玄阁的大人们处理,你一个小小的护卫凑什么热闹嘛!”
他转过头,视线逐渐清晰,林凌倒是看清了面前的两人。
姑娘说不上可爱,倒是比较邻家范,只不过是单眼皮,水汪汪的,弱不禁风。
旁边的女人,是.....
“妈,你怎么在这?”林凌用手撑住酸痛的脖子,满眼疑惑。
“你小子傻了吧,昏了半个月娘都不会喊了。”
这是我妈?旁边的那便是我妹妹了。上一世没见过这个女生,亲妈倒是挺亲的。林凌脑袋里涌现了许多复杂的记忆,貌似大多是这位宿主的,但是自己一个也记不住,更不要提第一世的回忆了。
“我...”喉咙干得发涩,林凌刚开口就剧烈咳嗽起来。脑子还停留在刺耳的求救声和哭声里,又好像是自己在宫中听到的哀嚎,亦或是衙门关押的众多囚犯的欢呼。
少女慌忙捧来青瓷碗,褐色的药汁映出他此刻的模样——除了眼睛和嘴,整张脸都缠满了纱布。
“我叫什么名字,现在是什么朝代?”他听见自己沙哑的声音。
“阿秋你烧糊涂了。“妇人将药汁吹凉些,端给林凌,雾气模糊了她眼角的细纹,“今年是辉祖二十九年,据说当今圣上龙体弱,咱们百姓也只能珍惜当下的和平安宁了。“
“哥,你叫姜闫,姜就是姜闫的姜,闫就是姜闫的闫。好听吧,爹给取的。”
姜闫?没听过的名字,看来是个无名小卒。但为什么面前的这位女人又是自己上一世的母亲,之前从未出现这种情况,用齐祐佑的穿书文说法来看,也许是系统出bug了。
姜闫觉得很有道理。
那辉祖二十九年,听着好耳熟。经历这么多次死亡,他只记得自己的年号是启阳,似乎每死去一次,对以往的记忆就会淡薄几分。看来这次的重生也还是没能回到那时。那究竟为什么要让他再一次经历英年早逝呢?自己虽已麻木,可家人,恋人,朋友......
脸上倒是一阵一阵的刺痛。
“我的脸怎么了?”
“哥你别动,这是爹特意找奘土族的灵士给你做的面部修复。”姜闫皱眉,“因为你被烧破相了......但是,爹说数月就会好,你已经昏迷半个月了,还有半个月你就会好起来的。
开局设定居然让我毁容,姜闫觉得没脸见人了,虽说自己不在意相貌,但哪一世非容貌出众?哪怕是雪山的百年松树,也是最靓仔的那棵。那女朋友呢,他想知道这一世有没有枕边人能为自己分忧解难。
“妈...娘”姜闫眼巴巴看着自己的母亲,“我有没有女朋友啊?”
“什......什么?”
“我是说,夫人。或者结发夫妻。”姜闫指着自己,像是要表达‘我啊,你的好大儿。’
“你醒了就好啦,脑子坏了就算了吧。虽然我儿你长得确实不赖,但平日里素不敢与姑娘交谈,更别提往来和成婚了。”妇女笑起来,起身出门了“我去准备午饭了呀。”
姜悦看着姜闫,嘴里嘀咕:“哥,怎么感觉你比平时更傻了。”
齐祐佑不在,朝代设定暂且未知,明明一起经历火灾,怎么可能只有自己重生了。如果齐祐佑没死,也许自己心里多少也能宽慰些。毕竟本就不是那个世界的人,哎。姜闫感到无比惆怅,但也顾不上太多,只想了解清楚现在这个世界的概况。
“算了......”姜闫起身穿好衣服一股脑就跑了,全然不顾自己的腰酸背痛腿抽筋,“妹子我出门了啊。”
“哎哥,你别跑啊,爹爹等会要回来了!”姜悦话音未落,这个当哥的人已经不见了。
大街上人来人往,县衙门也在众多同僚的支持下火速重建,青石板路上蒸腾着正午的暑气,姜闫扯了扯汗湿的面纱,混在熙攘人群里漫无目的地游荡。街边丝绸庄的幌子被晒得发白,檐角铜铃在热风中发出倦怠的叮当声。
转过三岔口,喧嚣声浪忽地扑面而来。三丈宽的朱雀大街挤满各色摊贩,糖画摊子飘来焦香,卖艺人的铜锣与茶博士的吆喝此起彼伏。
姜闫的鼻尖掠过一缕清凉水汽——是渊玄阁旗下经营的冰饮铺子,水晶碗里浮着青瓷般的薄荷冰沙。
渊玄阁?好像在哪听过。
“要说那金戈铁马的旧事,还得从钥铁令现世说起!“洪钟般的嗓音穿透嘈杂。街角梧桐树下,灰袍说书人将醒木拍得脆响,惊飞几只啄食糕饼渣的麻雀。
人群已围成个密实的圈,姜闫只得攀上临街的酱肉铺雨檐。从这个角度望去,说书人脸上的刀疤随着表情扭动,像条盘踞在颧骨上的蜈蚣。可他自己也没好到哪去,裹了层布好似埃及木乃伊,吓退了许多路人。
“金族仗着钥铁令号令江湖三十载,可曾想被自家锻造的金银兵器反噬?”老人枯瘦的手指划过空中,姜闫仿佛看见当年血洗金麟台的暴雨,传说那夜的雨水都泛着铁锈红。
“客官小心!”茶楼伙计端着漆盘从人群中挤过,盘中青瓷碗盛着纵水灵士特制的冰镇酸梅汤,碗壁凝着珍珠似的水滴。姜闫的瞳孔突然收缩——说书人掀开的羊皮卷上,赫然画着五枚图腾,火红的朱雀纹章尤为刺眼。
“要说最惨烈的还是土族灭门案。”说书人抖开画卷,黄沙漫天的工笔间隐约可见残肢断剑,“三百影卫一夜之间化为血泥,都说那流沙阵里掺了金族的碎剑屑。”
胭脂铺飘来的香风里混入一丝铁腥,姜闫瞥见对面金玉阁的暗器铺掌柜眯起眼睛。那人拇指上的玄铁扳指闪过幽光,正是金族匠人特有的标记。说书人却浑不在意,兀自将醒木拍得震天响:“纵水灵士,也就是如今的朝廷渊玄阁,掌管着漕运命脉,各位可见过他们驯化的冰蛇?那畜生能冻住整条商船......“
“渊玄阁原来就是朝廷的部署,那打着渊玄阁的名号来卖冰沙也算是铤而走险。”姜闫若有所思。
“殷火灵士就更稀奇了。”说书人的声音突然压低,姜闫不得不前倾身体,“天生殷火者,百里挑一能控明火,千里挑一可驭心焰。”
“这几百年里,只有青藤木族和奘土族能称得上真正的神族。别的只能算是有些有能力的灵士罢了,缺乏宗族意识。你们看这纵水灵士,基本上成了朝廷的走狗啊!哈哈哈哈哈哈!殷火灵士几百年难能一见!”说书人像是疯了般狂笑,不顾观众的目光。
算了算了,散了吧这老头疯了。众人离场。
“钥铁金族,渊玄阁...”姜闫感觉脑子要爆炸了,到底是自己小说看多了“我第一世真的只是个普通皇帝吗?金元素...殷火...”
好像在哪听过却又完全记不起来,可能是现代元素作崇吧。
“众人皆浊,惟尔醒。”说书老头停止狂笑,转头间犀利又怪诞的眼神对上了姜闫的目光。
“这位公子,你终于来了。”





